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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倉井影 於 20-1-2013 20:25 編輯
版主可"先作出提醒,若不改正的話,再扣分都不會遲"。但你有可能會有懷問,為何不"先扣分後再取消扣分"? ...
鬼神乂子龍 發表於 20-1-2013 19:24
我明白閣下所講的說話。
但真的希望你能明白我的處境...
(你當過呢個版的版主就會明白)
我當然曾經試過,先PM/知會 會員 其違規行為,警告及提醒,若漠視/我行我素,才扣分。
一個兩個當然可以這樣做。
但兩個三個,甚至十個來做,我做得幾多?記得幾多?記得邊個漠視,未被扣分?
我試過,10個以內,有成3﹣4個唔理我既PM,我又可以點?我要等到幾時?過左幾日,我仲記唔記得扣分?若果又有新既違規,我又要去記低邊個未處理?
你地會員違規就容易,我扣分就要涉及複雜程序?
我一個人,所做到既野有限,時間有限,處理及記錄得幾多野?
我自己都有自己的事要忙。
我做到而家既地步(檢查帖子,處理而家既版務)已經是最盡的了。
這樣的吹毛求疵,到底需要嗎?
希望大家明白。
我這樣做,是因為網絡世界及人手所限。
方法係落後一點,但在resources有限的時候只能做到這樣子。
我求求大家希望能體諒我。
請不要用落後既中共這個討厭的例子。個人認為有點侮辱性。
香港先進和文明好多。
我既思想已經好開放,由得這帖子留著,交流意見。
倘若是中共 自我封閉的處理手法,此帖子已經不見(關閉,甚至刪除)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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